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尚书令、仆射、中书令、侍中为正宰相,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入政事堂议政。贞观八年(634)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有“平章事”之名。高宗永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同平章事”入衔。玄宗以后,逐渐成为宰相专称,迄五代不改。藩镇节度使带此号则称“使相”。北宋前期为宰相、使相所带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宰相尚书左右仆射复加此衔,孝宗乾道八年(1172)省。辽朝偶以为中书省长官,职同宰相,参与朝政,然多用为功臣加官及死后赠官,亦称“同政事门下平章事”、“同平章政事”、“同政事令门下平章事”等。


官名。唐代始置,也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又常在他官中选派一些人分担宰相之任,称“同中书门下三品”,高宗永淳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了宰相的官衔。初,三省长官议事,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国家大事。其后,宋、辽等朝沿其制。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辽史·百官志三·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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