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司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保惠司设。掌商业诸事并农工商各公司保护、奖励、调查、禁令事宜,统辖京外各商业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1)清末置,属农工商部。掌管商会,商埠,专利,保险;保护商船,航业;设立银行,农、工、商、矿各公司及一切提倡、保护、奖励、调查、报告、涉讼、禁令事宜;兼管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商务官报局。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四人。司内组织设商业、商政两科,分掌本司事务。(2)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商业的提倡和奖励;二、商业团体;三、交易所的核准和监督;四、商品检查、陈列;五、公司核准注册和监督;六、银行、保险、运送和其他商业监督;七、商标登录;八、通商贸易;九、遣派驻外商务委员;十、侨商。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