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务院秘书厅

国务院秘书厅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的内部机构。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官制》规定,设秘书长一人,承国务总理之命,掌理秘书厅事务。秘书长有事故时,由首席秘书代理。秘书六人,分掌宣达法令、撰拟及保管机要文书,典守印信等。佥事六人,分掌撰拟文书,编纂纪录,保管文书图籍,翻译电文,核对文稿,收发文件,以及掌理会计、庶务事项。主事六人,辅助佥事分理各项事务(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的《修正国务院秘书厅官制》取消首席秘书,改定佥事为十二人,主事为二十四人)。袁世凯于政事堂设参议八人,后改属国务院,职掌略同各部参事,其主要职掌是审议法令。秘书厅的内部组织,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一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分课办事规则》规定,分为三课:第一课,办理机要;第二课,办理一般文书和统计;第三课,办理出纳、庶务交际等事。但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七日《政府公报》所载,国务院秘书厅设总务、内政、外交、财政、边务、军政、编纂、庶务等八课。临时执政府时期,国务厅设秘书长一人,其内部组织,依照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办事规则》规定,分置第一至第五科及会议、电务两处。各科、处均设主任一人为主官、北京军政府时期,秘书厅掌理下列事项:一、宣达政令;二、关于国务会议事项;三、撰拟和保管文书;四、编纂纪录。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十人,佥事二十四人,主事七十二人;必要时得设额外职员,但不得超过正式员额的总数。厅内分科,由秘书长报请总理决定。

猜你喜欢

  • 三卫侍郎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三卫郎置,品秩同太中大夫(从四品),总领三卫之事。五年罢。参见“三卫官”。

  • 外兵曹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为长官,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280—299)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北魏与

  • 贵州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 都水丞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

  • 珍羞令

    官名。唐朝置,为光禄寺珍羞署长官,正八品下。掌庶羞之事。宋置官而多不除授。明朝更名珍羞署令。

  •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迎送宾客,亦指军中主侦察或伺望敌情的小吏,汉朝沿称。如京师诸城门有门候。军中下级武官亦多有称候者,如东汉大将军营部下有军候、假候等,为一级指挥官。边郡所置有候官、候长。西域等诸国或

  • 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设使、副使等,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 魁率

    也写作魁帅,对山贼匪盗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三国志·魏书·赵俨传》:“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散在原野,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余一不问。”

  • 弼德院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

  • 法律编查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