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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籍

先因寄籍外省,后愿改归原籍者,称复籍。清制,凡官员复籍,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庐舍,方准改归原籍。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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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部卿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义部长官,置一员,居司政下。

  • 内书侍郎

    参见“内史侍郎”。

  • 典马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马、典东马、典北马、典翼马。

  • 河阳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各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 和乐郎

    阶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秩从八品下。元十五阶第十一阶,从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下,称和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

  • 御史府右院

    官署名。参见“御史府”。

  • 官统

    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 甸戎

    官名。西周散国置。掌藉田之官。《散氏盘铭》:“矢舍散田”,“散人小子眉,田(甸)戎微父”。

  • 畿伯下大夫

    即“小畿伯下大夫”。

  • 垦牧司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其职掌为:一、开垦,移民;二、牧畜改良;三、荒地处分;四、种畜检查和兽疫;五、垦牧团体;六、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