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武官名。辽置,见“上京城隍使司”。
官名。明置,见“河道总督”。
官名。见“显文阁”。
官名。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置和阗副都统,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改为办事大臣兼领队事务。管理和阗回城事务。初隶叶尔羌办事大臣,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始分立。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见《隋书·百官上·及大通三年》。
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明洪武十八年(1385)始定,给以禄米,于诸司观政,使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三年后即选京职。
官名。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员一人。参见“仓部”。
①官署名。唐朝置,隶鸿胪寺,有监一员,掌寺观道士帐籍、斋醮之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②官名。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置一员,太宗贞观 (627—649) 中废。
官名。明清太常寺属官。掌祭祀、典礼时赞导事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隶太常司。洪武三十年(1397),始隶太常寺。秩正九品。常设九人,嘉靖(1522—1566)中增至三十三人。后革二人。又南京太
官名。属少府,为中谒者令副贰。《汉书·成帝纪》:“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官名,汉置,为中谒者令之副,佐令掌尚书奏事。有四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