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罗郡王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
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
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周朝各级官长泛称。《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官名。明朝太仆寺所辖各群群官。洪武四年(1371)曾于群牧监下置,后改置太仆寺,乃置,未入流。二十二年,改置为群长。
天子对年长的异姓诸侯之称。见《仪礼·觐礼》、《汉书·贾谊传》,参看“伯父”条。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海关海事部的主管。见“海事部”。
官名,汉置,为郡守属官,无固定职事,参与谋议。《后汉书·孔奋传》:“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请奋署议曹掾,守姑臧长。”议曹也作谋曹,多以境内名士担任。其后,各朝郡府多置。也有称议曹掾为议曹祭酒的。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社稷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行礼,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官
官名。宋置东、西绫锦院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医官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大夫。
武官名。后唐置。为判六军诸卫事的副职, 《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记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保义节度使石敬瑭兼六军诸卫副使。”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