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署署令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乡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乡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乡士”。
官名。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宣统三年 (1911) 置。一人,正六品,奏补。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
唐、宋时期祠部别称。以其为清要之选,且事务较少,故名。
①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司射仪礼节。《仪礼·蒸礼》:“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贾公彦疏:“蒸礼轻,又不主射,故射人为摈又为司正。至射时,大射正为司射,大射之时略于蒸,主于射,故大射正为摈,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
官名,秦汉皆置,掌永巷宫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注:“孟康曰:皆有仆射,
官名。晋始置,掌护卫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官制用语。又称堂选、堂差。宋朝,京官、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其有特殊勋劳者,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称堂除。武臣即由枢密院专差员阙。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亦称堂选、堂差。宋制,京官、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