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右治狱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置。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置。
即一家之长,乃编户之户主。清朝之牌甲制度中,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每户岁给门牌,牌上书家长姓名,生业,附注丁男名数,出注所往,入稽所来。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官名。即“法制院副使”。
官名。北周置。武帝宣政元年(578),和洪自左勋曹下大夫迁任。下设折冲上士以佐其职。正五命。官名。三国魏有折冲将军,北周置折冲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祥。任此职者见《隋书·和洪传》:“柱国王轨之禽吴明彻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掌核计本部各项出入款目,各省支出之海军款目,并办理海军统计报告事宜。辖统计、会计两科。置处长一人,科长二人,科员八人,录事六人。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典经局,掌经籍,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位在正侍大夫下、履正大夫上。
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正一品之升授。清初沿置,为文职正一品之封赠,顺治九年(1652) 改为光禄大夫。官名。明制,文官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文之散
官名。北魏置。太武帝延和元年 (432)由代尹改名,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后复旧。官名。北魏置,见“代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