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国子监司业”。官名。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唐置二人,为国子监祭洒之副,助祭酒教授生徒。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明、清皆置。见《宋史·职官五
爵位。君主颁与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商周皆置。据《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战国秦置二十等爵,秦及西汉沿之。西汉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一译作卜氏)充任。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由蒙古侍卫总管府改立,掌编入卫军的蒙古军士。成宗大德七年(1303),分为左、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候”或“军中候”的统称。负责侦察敌情的军吏。《战国策·齐一》: “候者言章子以齐入秦,威王不应。”鲍彪注: “候者,齐之侦者。”
晋朝、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编号记档,分司办理,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通设满、汉司官各一人,由各司、署、处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
官名。隋朝内史省长官,置二员,正三品,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名内书令。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户曹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