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百官。《晋书·王戎传》:“虽立总鼎司,而委事僚寀。僚寀也写作寮寀。
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节度观察留后置,正四品,为武臣寄禄阶官。辽朝置左、右承宣使,为内侍省属官。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改节度观察留后为承宣使,位在节度使之次,无定员,无职任,仅备武官迁移。
官名,即西域长史,详“西域长史”条。
唐代配备给亲王府属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亲王府属并给士力,其数如“白直”,开元中准钱发给,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参见“白直”。
见“三部勾院”。
文书名。宋朝文官选人所得高、中级官员推荐其升改幕职官的举状,称为职状。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即“绫锦院使”。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