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官司

官司

① 执掌、主管。《申簋铭》: “更乃祖考匹大祝,官司半人众九戏祝。”② 指百官。《左传 ·定公四年》: “官司彝器。”杜预注: “官司,百官也。”③职守。《左传·隐公五年》: “官司之守。”


1、百官。《左传·隐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又僖公十五年:“於是秦始征晋河东,置官司焉。”

2、官府。《水浒》十五:“吴用道:‘偌大去处,终不成官司禁打鱼鲜。’阮小五道:‘甚公官司,敢来禁打鱼鲜!’”

猜你喜欢

  • 税课分司副使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 平准令丞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平准令,秩六百石,有丞。《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输敛,贵则粜之,贱则买之,平赋以相准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可知西汉平准令为掌管平抑物价

  • 缝衣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缝纫衣服。

  • 肇州招讨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置,掌招抚、征讨等事。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于会宁府肇州。设使领司事,并兼本州事,秩正三品。参见“招讨司”。

  • 将官

    见“将”。陆海空军官佐等级中的上等。南京临时政府分为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三级。北洋政府分为上将、中将、少将三级。国民党政府沿置,又将上将一级区分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与二级上将三阶。

  • 实封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

  • 都水掾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 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即“圆明园护军营”。

  • 散号官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 东宫食官丞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食官局长官。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