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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为杂号将军。晋及南朝宋废置不常。北朝北魏、北周亦置。魏、晋、宋八品(一说魏五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六品上,北周正四命。隋初置为散号将军,正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复置,为从四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武散官,唯蕃兵、蕃官仍带。金、元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四阶。金正五品中。正元四品,宣授。明沿置,为正四品武官升授散官之称号。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帅兵征伐。其后,晋和南朝宋时置时废,八品;北魏置,六品上;北周置,正四命;隋初为散号将军,正八品上,炀帝废;唐高祖复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上;宋初沿唐制,神宗时罢。金、元、明三朝也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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