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处置使司
见“宣抚处置使”。
见“宣抚处置使”。
刑部尚书之别称。
官名。即职方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员外郎。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太府文书簿籍,参预机密,地位在长史,司马之下,相当于辅政大臣。西凉、南凉沿袭此制。参见“太府”。
官名。元置,为织染局长官。详“织染局”条。
官名。辽客省所属有礼信司,以礼信使为主官,掌国信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何敬容传》:“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官名。统兵武官。三国吴以全尚任卫将军督中军。十六国前秦、北魏皆置。北魏曾置 “中军大都督”、“中军副都督”、“中军四面大都督”等。明立五军都督府,其中军都督府置都督,即此官,正一品。参见“都督”。
官名。汉置,又称“栘中监”,详见“栘中监”条。官名。栘中是西汉宫苑栘园中马厩之名,设监以领其事。苏武曾任此职,见《汉书》本传。
即“奚王”。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