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弥院
官署名。又称封印院。宋朝贡院所属机构。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太宗淳化三年(992) 始行构弥(即糊名)考校法。真宗景德四年(1007),始置封印院,设监门官,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仁宗天圣七年(1029),专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
宋代贡院所属机构。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设置,又名封印院,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对应试者所交试卷,点数登记,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传送誊录所。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始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
官署名。又称封印院。宋朝贡院所属机构。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太宗淳化三年(992) 始行构弥(即糊名)考校法。真宗景德四年(1007),始置封印院,设监门官,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仁宗天圣七年(1029),专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
宋代贡院所属机构。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设置,又名封印院,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对应试者所交试卷,点数登记,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传送誊录所。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始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掌研究、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办理水利、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负监督、指导之责。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政院院长、各部
①官署名。宋朝大理寺置,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②吏名。宋置。属大理寺。
官名。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
官名。南朝宋为进攻北魏而特设,庞季明曾任此职。见《宋书·柳元景传》。
官名。广盈库为明朝内府十库之一,内贮丝、纱罗、绫锦、绢,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总理库务。见《明史·食货志三·两京库藏》、《明史·职官一·户部》,参看“承运库大使”条。
官署名。元朝置于大都、通州、蓟州等地,掌制作盔甲,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正六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总管国子监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员额二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总领国子监事。元丰改制,始废判国子监
见“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
泛指官吏。公解府掾,即公署掾属。公解即公署、官府。府掾:官吏。解:通廨。
宋朝功臣号。以赐诸班直禁军将校。参见“功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