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刑部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①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掌军国财赋的收支会计及事役漕运物价屯田之政令。或说魏领度支、库部、仓部、金部诸郎曹,西晋增领运曹、起部。东晋省运曹,后又省起部。南朝领度支、金部、仓部
官名。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监下辖诸群之官,掌牧养马匹之事,以备军需。初,群设群长一人,群副二人。洪武二十二年(1389)革群副,后又革群长。
即“著作郎”。《晋书·百官志》: “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详见“著作郎。”
帝王的母亲称太后,或皇太后。《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又《魏策二》:“何不令公子泣王太后,止太子之行?”《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称皇后,妾皆称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 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理军中刑狱。详见“五军断事官”条。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右班殿直置,正九品,位成忠郎下、承节郎上,属小使臣。官名。低级武官。宋徽宗定武职官阶,分为五十二阶,保义郎为倒数第四,宋高宗时修改官阶次序,保义郎由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官名。十六国西凉置。《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 “(李暠以)张条为牧府左长史,令狐溢为右长史。”为州牧府主要僚属,参议军政事务。参见“牧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