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五都
“尚书五都令史”简称。
“尚书五都令史”简称。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郎中”。
官名。唐朝陪都洛阳实际行政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升河南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务,东都牧缺,则行其事。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八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职掌略同。
吏名。辽朝养马小吏。辽穆宗应历(951—969)初,女里为习马小底。
官名。北齐置。见“苜蓿部”。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中大夫”。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
官名。战国秦置。御史之长。、《商君书·境内》:“将军为木台,与国正监,与正御史参望之。”参见“御史”。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车中士佐官,正一命。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