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右选郎中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赏功案,开拆案,名籍案,甲库案,法司案,知杂案。所属有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十二人,正贴司八人,私名十人,法司一人。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赏功案,开拆案,名籍案,甲库案,法司案,知杂案。所属有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十二人,正贴司八人,私名十人,法司一人。
散官名。南朝宋以来有殿中司马督,掌宿卫,其在正员之外者称为员外司马督。北周置员外司马为散官,秩正一命。
①周朝时天子、诸侯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设于路门以外的内朝亦称治朝、正朝,是正式处理政务的场所,设于路门以内的亦称燕朝,是休息及与宗人商议私事的地方。一说设于路门之外的为中朝,路门之内的为内朝。见《
官名。北魏置,镇的副长官,佐镇将掌镇务。重要之镇置都副将,职掌同,而品秩在其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官名。北魏置,《历代职官简释》:“北魏沿北边置六镇,其
武官名。南朝置,见“侠毂队主”。
(1)清代士兵,经制的(即国家常设的)称为兵,非经制的称为勇。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参见“目兵”。(2)北洋政府规定,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级;海军则分一等
官名。北魏初置。太武帝始光三年(426)封礼曾任此职,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位在雍州刺史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奚斤传》。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魏晋南北朝实行门阀制度,出身的高低与清浊与整个的选格相关,可说是一种普遍的任用限制。其时贵族子弟入仕的年龄低, 初任的官职高,寒门入仕年龄高,而且只能升至一定官职。官员的任用,根据不
秦以后对皇帝的尊称。秦以前用于对人的尊称,非皇帝所专用,秦以后才为专用于对皇帝的尊称。宋高承《事物纪原一·朝廷注措部·陛下》:“周以前天子无陛下之呼,《史记》秦李斯议事,始呼之耳。”《史记·秦始皇本纪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