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光禄勋的别称。《称谓录·光禄寺·禄臣》:“杨雄《光禄勋箴》,禄臣司光,敢告执经。”
官署名。即左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威卫。
官署名。明清皆设此署,属光禄寺,掌供酒醴之事。《明史·职官三·光禄寺》:“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良醖供酒醴之事。《清史稿·职官二·光禄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官名。西汉有主章长丞及东园主章,均为掌木材之官,东汉又有材官校尉,东晋改材官校尉为将军,南朝沿置,北周置掌材上士,正三命;掌材中士,正二命;掌材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国子监监丞。②太常寺寺丞。
官署名。辽朝设。北面官,统领契丹军。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
见“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