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伯
指封疆大吏。尧时有四岳,分掌四方诸侯;周有方伯,为诸侯之长。后代把四岳方伯简化为岳伯,并用来指封疆大吏。《明诗别裁五·(何景明)陇石行送徐少参》:“熊轼朱幡今岳伯,豸冠白笔旧台臣。”
指封疆大吏。尧时有四岳,分掌四方诸侯;周有方伯,为诸侯之长。后代把四岳方伯简化为岳伯,并用来指封疆大吏。《明诗别裁五·(何景明)陇石行送徐少参》:“熊轼朱幡今岳伯,豸冠白笔旧台臣。”
冠饰。汉朝皇帝近臣如侍中、中常侍均用之,常与貂尾并用,称为貂蝉。后为贵幸近臣代称。东汉时,宦官如中常侍亦冠此。唐朝显庆二年(657)增置散骑常侍二员,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78)改原行省漕运司而置,隶户部。二十四年,分立内外两运司,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运粮公事。为正三品衙门,设运使二人,下设同知、副使、判官各二人。领新运粮提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文书的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五品。十三年,改置一人。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即清朝于盛京(今沈阳)所设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详见“盛京户部”等。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对少数民族首领的泛称,也称“魁首”。《后汉书·张法滕冯度杨列传论》:“然其雄渠魁长,未有闻焉。”《旧五代史·汉隐帝纪》:“慕容彦超谓帝曰:陛下勿忧,臣当生致其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