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掌畜养牲畜,以供王府之需,所设官俱为杂职。
官名。金朝在各群牧所置使一员,从四品,副使一员,从六品。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见《金史·百官三》。
① 官阶等级。即九品官阶中的第二个等级。三国魏始设,历朝因之。北魏以来又有正从之分。②魏晋南北朝士族内部的等级。即中正所评定的乡品中的第二个等级,但因文献中没有关于一品的明确记载,故二品成为实际上最高
官署名。明清掌管观测天文、气象、编制历书之机构。明洪武三年(1370)改司天监设。置监正、监副为正、副长官,所属有主簿,五官正、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五官挈壶正、五官监候、五官司历、五官司晨、漏刻博
官署名。元朝置。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初设于世祖时,秩正四品,后罢。顺帝至正元年(1341)复立,秩正三品。设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与酋望往往兼主兵、户籍、礼、刑、官人、工作、财用、客、商贾、马、牛、仓廪诸官; 望苴蛮置十二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事王所,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由曹长有功者补进。
官署名。自汉末至隋称中尚方,唐称中尚署,掌宫内营造杂作;元称中尚监。详各条。见《通典·职官九·少府监·中尚署》、《元史·百官六·中尚监》。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