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平章

平章

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


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一》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少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此,为唐初加给退职宰相的名号,使其继续预闻宰相事务。中叶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必在其本官之外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衔称,简称同平章事,意即共同议政。宋初沿袭其制,以同平章事为宰相的官称,以参知政事为其副职;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之名,则专以位置年高或望重的大臣,位在宰相之上。金于尚书省置平章政事与左右丞相并为宰相,元于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元中书省平章政事,位在中书令与左右丞相之下,职位已轻。元代的行中书省亦置平章政事,位在丞相之下,为地方高级长官。

猜你喜欢

  • 律例馆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 节气侍卫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掌警卫天王之事,官阶为职同检点。依二十四节气命,其名称自立春侍卫至大寒侍卫,又各分正副,共四十二人。

  • 郡游军尉

    郡分职吏名。南朝梁置,掌领游军。《梁书·武帝纪下》载大同七年(公元541年)诏书述游军之弊说:“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奸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

  • 同提举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 交阯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 (1420)置,为永乐、洪熙、宣德时诸道监察御史之一,掌纠劾百官,主察交阯布政司 (今越南境内),并协管两京、直隶部分衙门、卫所卷宗照刷工作。宣德十年 (1435)革。

  • 哈的大师

    见“哈的”。

  • 通儧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永安建制始设。分左、右,左单右双,各八人,共十六人。称如左一通儧、右二通儧等。职同检点。主天王视朝时出入言语。

  • 山阴司

    参见“山金司”。

  • 省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七月六日改巡按使为省长,巡按使公署改称省长公署,其内部机构未变,仍设政务厅以辅佐省长掌理全省政务。惟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

  • 句盾

    官名,也写作鉤盾、钩盾,汉置,属少府,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汉书·五行志第七下之上》:“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官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