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
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
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一》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少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此,为唐初加给退职宰相的名号,使其继续预闻宰相事务。中叶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必在其本官之外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衔称,简称同平章事,意即共同议政。宋初沿袭其制,以同平章事为宰相的官称,以参知政事为其副职;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之名,则专以位置年高或望重的大臣,位在宰相之上。金于尚书省置平章政事与左右丞相并为宰相,元于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元中书省平章政事,位在中书令与左右丞相之下,职位已轻。元代的行中书省亦置平章政事,位在丞相之下,为地方高级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