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置,见“龙图阁”。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汉置,为郡国佐吏,为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兼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署名。清末置,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清史稿·职官六·军咨府》:“军咨大臣二人,掌秉承诏命,翼赞军谟。总务厅军咨使二人(副协都统、正参领充),掌总领众务。副官二人,递事长一人,递事员五人。第一、第二、
亦作当“当塗”,指居要职执掌大权。《韩非子·孤愤》:“当塗之人擅要事,则外内为之用矣。”后世多沿用。
官名。同“太仆”。或称“大仆正”。西周始置,众仆官之长。《大仆作父已簋铭》:“大仆作父已尊簋,子子孙孙万年永宝用。”参见“太仆”。
见“内三院学士”。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常寺,掌藏器服,以待祭祀之用,设监官。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教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