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掌管弓、弩的制作。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弓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掌管弓、弩的制作。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弓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柴薪。民国时期沿置。
1、做官,担任官职。《史记·汲郑列传》:“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然至其辅少主;……虽自谓贲育亦不能夺之矣。”2、称职,称职的官。《后汉书·杜林传》:“顷之,代朱浮为大司空。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出使德国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奥国(奥地利)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谓官府冗员。《韩非子·和氏》: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指三卿。《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毛亨传:“择三有事,有司、国之三卿。”郑玄笺:“专权足己,自比圣人作都,立三卿,皆取聚敛之臣,言不知厌也。”
官署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 中,始于边方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后又加单于、北庭等府,掌统该地区少数民族,慰抚、征讨、安辑、叙功、罚过; 有大都护、副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九《王昌墓志》:“(王昌为)散骑常侍、中书监,内行尚书,使持节、镇东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幽州刺史、长乐定公之子。”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各路。掌一路州县学政,巡视所部学校,考察师儒,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时复置。官署名。宋置,掌一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