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父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之褚。”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之褚。”
官名。北周置。亦称太子宫尹、宫尹下大夫。掌辅佐太子,一说即詹事之任。元善任职时,每执经以教太子。正四命。下设小宫尹上士、宫尹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为太子属官,秩正四命
官名。宋朝置。隶入内内侍省者,位在北班内品上、后苑勾当事内品下; 隶内侍省者,位在祇候班上、散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官名。北齐太仆寺有骅骝署,置令及丞,掌御马及诸鞍乘。属官有奉承直长二人。隋沿北齐之制,太仆寺亦置骅骝署令丞,炀帝时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
官署名。简称行省。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后始置。元世祖中统(1260-1264)、至元(1264-1294)间于各地分立,作为中书省派出机构,设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一般多以中书省官员出任。初凡
官名。明清户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佥大宗正事改名,正三品,置一员。
博士和议郎,本为两官。博士除掌教授弟子外,国有疑事,还掌承问对。议郎掌顾问应对,无常职,唯诏令所使。二官均应通古今、熟百家,且俸皆六百石,故将二官放在一起提,东汉樊准意在提倡学习,提倡教授,故将二官视
官署名。清朝西藏政府衙署,隶于达赖,掌理全藏地方行政事宜。康熙六十年(1721)置,为噶伦之议事厅。设有大中译二人、卓尼尔三人,小中译三人办理文书交际之事。
官名。省称牧。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各置刺史监察诸郡,秩六百石。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州牧,秩二千石,位次九卿。哀帝建平二年 (前5) 复旧称。元寿二年 (前1) 又改州牧。东汉复置刺史,逐渐演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以屯骑校尉鲍鸿任之,为西园八校尉之一,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掌屯卫兵,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