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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疏

见“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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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烟大臣

    官名。清末民政部所属禁烟总局之主管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五人。管理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官名。清末置,为禁烟总局的长官,见该条。

  • 中光禄大夫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 (335—348) 中置。位在左、右光禄大夫之上。参见“光禄大夫”。

  • 左武候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右武候同掌车驾护从。昼夜巡察,烽候道路,执其营禁,分领诸骠骑府、车骑府府兵; 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兵、骑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等员,另

  • 厅房主事

    官名。辽朝置。尚书省并入枢密院,设厅房主工部事,以主事长厅房。

  • 中谒者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北魏置,四品上,为中谒者主官。见《魏书·官氏志》。

  • 武功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皇城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西夏后期亦置,品阶不详。官名。宋代武职诸司有正使、副使,徽宗政和改新官名,正使称大夫,副使称郎。武功郎旧为诸司副

  • 典礼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 外收掌

    见“收掌”① 。

  • 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 武威司马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二命。散官名。北周置, 秩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