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司司长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指革去现任官秩,并予以褫职。
官名。北魏置。掌管羌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署名。宋朝始置,有东上閤门、西上閤门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宣赞舍人十人、祗候十二人,掌朝会宴幸、供奉赞相礼仪之事; 文武官员自宰相,宗室自亲王以下及外国使节与少数族首领朝见、谢辞,按品秩引导叙班,赞
官署名。晋置此官署,其长官称都官郎,掌管军事刑狱等。见《晋书·职官》,参看“都官”条。
官名。三国魏置,为分曹侍御史之一,掌度支运。
宋朝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官名。宋代宣抚使司、宣抚处置使司、统制、发运使、总领所、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茶盐司、提举市舶使等所属,主管文书。
宋制,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元制,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以皇帝的“制”任命之。
宫中女官名。见“司衣”。
官名。西汉置,主管王国谷物仓储之事。《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设有此官:“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到任时新辟除的主簿,谓之迎新主簿,晋末已有此名,《隋书·百官志上》谓梁郡县均有“迎新”之员,是南朝梁亦有迎新主簿。北齐仿南朝之制,于郡县各置光迎主簿,至隋初改称光初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