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亦称西直房。掌选御用冠冕、袍服、履舄、靴袜诸事。下设袍房,为制作袍服之所。洪武十二年(1379) 始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二十八年重定内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见“西京国子监”。
官名,掌守卫陪从,或被差用。以六七品官之子、年十八以上者为之。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给予亲事以备差用。在亲事中,有执仗亲事、执乘亲事、亲事。《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御史,掌赞书与邦国都鄙及畿内万民之治令。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御史上士,正三命;御史中士,正二命;御史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的内史上大夫。
指太子二率,即太子左、右卫率。
官制用语。汉朝指参与某官政事,多用于平尚书之事。《后汉书·梁冀传》: “(冀)十日一入,平尚书事。”李贤注: “谓平议也。”官吏参与评议朝廷某项政事叫“平”。《后汉书·梁冀传》:“每朝会,与三公绝席。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炊供饭食。《周礼·地官》“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实。飨食,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