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领官田所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绍兴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根据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与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曾两度设置此机构。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绍兴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根据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与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曾两度设置此机构。
官署名。金设在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上都,掌都城治安,秩正四
官署名。①即光禄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光禄寺。②渤海国置,有令、丞。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光禄寺为司膳寺,以司膳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
官名。清朝八旗中下五旗包衣之职官。额定二十五人,每旗各五人。掌辖下五旗包衣,以供王公府属之执事。下属有包衣佐领四十二人,旗鼓佐领十人,管领四十二人,分管四十一人,旗鼓分管十人,骁骑校四十二人。
任官制度。明朝京官太常卿以下官职空缺,多由吏部推举,再加任用。武官任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佐击将军、坐营官、大号头官等,则由兵部推举。明代铨选方式之一。即由吏部推选太常卿以下官。参见“廷推”。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从三品,员额二人。
初指皇帝的长孙,后指太子死后册立继帝位的孙子。《汉书·成帝纪》:“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皇帝长孙的称谓。《汉书·成帝纪》记“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王孙,宣
汉朝宫女名号。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但称家人子。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即日食一斗二升,一岁不满百石。汉朝宫女名号。《汉书·外戚传上》:“上家人子、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注:“师古
官名。即左领军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大将军。
官名。(1)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佐助视察长视察全省警务。(2)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省政府各厅,其职务为代表各厅考察所属机关及地方长官之工作。视察员分荐任及委任两等,抗战期间各省省政府紧缩组织,各厅
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