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国留学,以及职员之奖罚革补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学堂教育宗旨、管理章程,承办海军学员的招生、考试、毕业、见习、奖惩,以及审定教材,采购图书器械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国留学,以及职员之奖罚革补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学堂教育宗旨、管理章程,承办海军学员的招生、考试、毕业、见习、奖惩,以及审定教材,采购图书器械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见“副护军参领”。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无此职。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一作春衣。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与女酒、女食等视五品。见《北史·后妃传上》。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官名。简称“四川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
清朝皇室为满族,满族分为八旗。旗,既是军事编制,又是户籍编制,还兼有民政和生产的职能。入关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在“牛录”的基础上把满族分为黄旗、白旗、红旗,蓝旗,后来又增建镶黄旗、镶白旗、镶红
官名,东汉置,属河南尹,掌狱。《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建初七年,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廉之。”注:“仁恕掾,主狱,见《汉官仪》。廉,察也。”郡分职
官名,东汉末年蜀有此官,掌郫邸阁事务。郫,县名,在成都西北。《三国志·蜀书·邓芝传》:“先主定益州,芝为郫邸阁督。先主出至郫,与语,大奇之,擢为郫令,迁广汉太守。”
官名。金代教坊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二·教坊》。金代教坊的主官,见“教坊”。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置,有“采蓺房主”、“南房主”等,参见有关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