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谕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学由任满并考试合格之直学选充,任满后考查合格者再升学正、山长。明朝置为县学正官,不入流。每县一人,掌学政,教诲生徒。清朝沿置,改正八品。
官名。元明清县学的教官称教谕,掌文庙祭祀,训诲所属生员。见《明史·职官四·儒学》、《历代职官表·第四十六表》。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学由任满并考试合格之直学选充,任满后考查合格者再升学正、山长。明朝置为县学正官,不入流。每县一人,掌学政,教诲生徒。清朝沿置,改正八品。
官名。元明清县学的教官称教谕,掌文庙祭祀,训诲所属生员。见《明史·职官四·儒学》、《历代职官表·第四十六表》。
见“复考所”。官名。宋置,见“复考所”。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正二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北门之左右。并银甲,左执犀环,右执兕环长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译东西新学书籍。
官名。宋朝置,简称干办官、干办、干官。旧称勾当公事,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茶马、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官名。详见“干办”条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簾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置参事四人。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几案、翰墨。
春秋战国时期公卿大夫别称。《论语·八佾》:“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荀子·王制》: “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兼覆而调一之,辟公之事也。”
官署名。参见“掌关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