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务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调补、委署、更名,各旗员世爵、世职之承袭,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仪处、休致、请俸、告退、养赡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调补、委署、更名,各旗员世爵、世职之承袭,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仪处、休致、请俸、告退、养赡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七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西省置二人:镇南州一人,新兴州一人;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杀人者为契害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西周置。主祝祷的史官。《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大王、王季、文王。史策祝曰:‘周公己命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
官名。金置京西规运柴炭场,掌规运柴炭之事。设官有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
官名,即右廷尉平,为大理(廷尉)属官,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参看“大理平”条
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东汉末年军事扰攘,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都督本为统军而设,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干涉民刑诸政。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并能节制治所以外
监狱名。御史台为监察机构,本无监狱,西晋时一度设置黄沙狱,旋废。至唐初,御史台主要还是通过弹劾来监督官吏活动的,但有时也依照皇帝的诏令鞫讯犯罪的官吏,但并非常行之事,所以并不专设台狱。《唐会要》卷六十
官置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合并熟药库、合药所及市易务卖药所置,或称修合卖药所,隶太医局,掌修合、出售药物以供民间治病。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徽宗政和四年(1114),
官名。三国魏置,文帝黄初(220—226)初以李基为之。职掌不详。四品。官名,三国魏文帝置,掌征伐或护卫。
东宫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左、右各一员,取代太子中允、中舍人,分隶左、右春坊。咸亨元年 (670 ) 复置中允、中舍人,遂别自为官,左、右各置五员,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