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督导粮食政策与粮仓管制的有关法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右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官名。宋代设置,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见“通进银台司”。
参见“东宫领直”。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秩大臣”。
南齐“给事黄门侍郎”的俗称。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西周时驻屯京师的宿卫军,共六师。西周金文作“西六自”或“六自”,见《禹鼎》、《蠡尊》等。因西周的镐京在西土,故称西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