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
官员更改姓名,称更名。清制,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陵名相同者,或一省两官同名者,或其称不协于义者,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不似汉姓名者,皆须更改。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印结和本佐领图记。在籍候补汉京官,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 外官,由任所总督、巡抚咨部。凡请更名者,经核察皆准更改,由吏部文选司注册。
官员更改姓名,称更名。清制,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陵名相同者,或一省两官同名者,或其称不协于义者,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不似汉姓名者,皆须更改。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印结和本佐领图记。在籍候补汉京官,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 外官,由任所总督、巡抚咨部。凡请更名者,经核察皆准更改,由吏部文选司注册。
指刺史。汉制,州刺史以六条考察所属吏员,因而称剌吏为藩条。《晋书·应詹传·论》:“入居列位,则嘉谋屡陈,出抚藩条,则惠政斯洽。”《隋书·公孙景茂传》:“景茂修身洁己,耆宿不亏……宜升戎秩,兼进藩条。可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诸州乘驿人为咸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年长的君主。《左传文公六年》:“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每年一更代。掌理车马,以备运送各项物品工料之用。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管马车,备运送各项物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置,见“掌书”。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宗上士”。
官名。北周各地设总管府管理军政,其江陵总管府因有保护及监视梁国之责,特置此职辅佐总管。宋、辽、金、元、清皆置为总管副贰。参见“总管”。总管的副职。北周以总管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一般不设副职,惟置于江陵
官名。元置,属武备寺,员额二人,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
官名。晋朝置,为诸公府属吏。
即“太孙”,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