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左散骑常侍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为审计院的长官,见“审计院”。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又称“回人佐领”。清朝由叶儿羌等处迁居京城居住之维吾尔人偏立之佐领,隶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佐领下回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不得为文官。
指翰林署。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寄陈众仲助教上都作诗》:“学省足清昼,词垣惊蚤秋。”
见“绰尔齐巴”。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
官名,掌战车屯卫兵,位低于将军。《汉书·王莽传》:“令轻车校尉居其中,又令中军北垒居高寝。”“其中”指高庙。《通典·职官十六·勋官》:“轻车将军,汉武帝置,以公孙贺为之。又有轻车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领禁兵。《三国志·卫臻传》: “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臻奏案之。”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掌殿中宿卫,管理皇帝生活事务,亦代宣诏旨,地位虽低,颇有权势。南朝
官名。见“公府营军曹”。
宋朝贡院官名。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始以考试官兼任。景德四年(1007),改设专职。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乡贯。天禧三年(1019)以后,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英宗治平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