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总制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黄回传》记黄回为竟陵郡军人,“减质为郡,转斋帅。……质为雍州,回复为斋帅。……有功,免军户。”据此,可知州、郡均置斋帅,似为随侍刺史、太守的武吏。
官名。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太宗贞观十年 (636) 改别将 (车骑将军) 置,一员,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从七品下,与左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为折冲都尉副职。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为加官。
官名。即内仆令。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裁尚膳监,改用今名。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四人,分办所属事务。所属有吉林“打牲乌拉处”等机构。康熙十
宋朝殿中丞简称。
官名。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于边郡筑粮仓,谷贱时用较高价钱籴入,谷贵时减价粜出,称为常平仓。后汉改为常满仓,晋又称常平仓。唐武后垂拱中,两京及地方州府均置常平署,属太府寺。常平署令一人,从七品下,掌仓粮管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二员,从三品,三年加置二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署名。又称山阴司。辽朝置。在金山北,以阴山产金,故名。西京诸司之一,为控制西夏而设。后改为统军司,长官为统军使。属北面边防官。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委署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