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贴司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秘书省等官署置,分领有关细务。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秘书省等官署置,分领有关细务。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并入军学司。掌测绘沿江、沿海水道及航道,经管沿海、沿江航标,管理测海练船、测海库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诏举,彭景直及第。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
官署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处内均分设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合称。唐朝太仆寺置,领陇右七马坊事,掌京师马牧西属以后孳课等事。
官名。北齐太仆寺置左右牝署,有令及丞,掌驼马。左牝署又有左牝局,右牝署又有右牝局。均置都尉。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长宁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