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右司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二人,正九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二人,正九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丞”。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官名。西晋置。掌管马、牛的牧养,属太仆,六品。见《晋书·食货志》。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1268)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设统军使、副统军使等职。十年,改为东川行枢密院。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
京畿大都督官府简称。
1、宰相官署。唐权德舆《权载之集七·奉和史馆张阁老……有咏》:“丹地晨趋并,黄扉夕拜联。”宋楼钥《次周公益韵》:“顷尝假手向中川,公在黄扉已数年。”2、门下省。唐代宋之问《同姚给事寓直省中见赠》:“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