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最
官制用语。秦汉凡官吏治绩最优者称“最”,最劣者称“殿”。治绩依据租赋徭役课征,刑狱治理等,由丞相御史评定殿最,奏报皇帝。最者予以赏赐或迁升,殿者则予惩处或贬职。
官制用语。1、考核官吏的政绩或军功,上等为“最”,下等为“殿”。《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注:“师古曰:凡言殿最者:殿,后也,课居后也;最,凡要之首也,课居先也。”课:考核。《后汉书·百官五·郡国》:“(郡国)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
2、考试时录取先后的名次。第一名称“最”,最后一名称“殿”。董仲舒《春秋繁露》:“考试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
3、行军时,前头的称“最”,后头的称“殿”。如“殿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