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司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
见“大兵农司”。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九阶,秩正五品。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
政区名。在商代亦称方国,是商与西周时期王畿以外的分封区域。封国对王室是从属关系,是后世地方政权的初期形态。参见“分封制”。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85)始置。初置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数十员。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与御
官名。清末邮传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部参议厅事宜。
官名。① 一说为官之副职。《尚书·周书·酒诰》:“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蔡传》: “少正,官之副贰也。”一说对大正而言的官名。春秋时鲁、郑等国置。《左传· 襄公二十二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