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左右翼税务衙门及京仓之事,及磨勘三库奏销册、监放宝泉局兵饷等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分为江苏、安徽二道。遂裁。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左右翼税务衙门及京仓之事,及磨勘三库奏销册、监放宝泉局兵饷等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分为江苏、安徽二道。遂裁。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以官为氏的宗族,世袭官职。《左传·隐公八年》: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正一命。
指用谷物买官、拜爵、赎罪的一种制度。亦称纳粟、输粟。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入汉因之。文帝时规定,入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或
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左传·哀公十三年》:“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军,权势颇重。东安王司马繇以侍中兼此,并领右卫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等。其假节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袭唐朝殿中省而设。掌天子服御、执繖扇、进大珪、镇珪、骖乘等事。设监、少监、丞等官。辖尚舍、尚乘、尚辇、尚食、尚衣五局。官署名。(1)辽置,属南面朝官,掌同唐殿中省。以殿中为主官,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