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江西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江西司。①明清户部所属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旗手、金吾前、金吾后等五卫之俸饷。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金科、仓科、支科、民科、火房等机构治事。兼掌各省协饷,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②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淮、益等五府,燕山左、龙骧等十卫,直隶庐州、六安各卫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兼掌收办江西道御史、中城御史、正黄旗等处文移。光绪三十二年 (1906)裁。

猜你喜欢

  • 左右备身幢主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 左右司架阁库

    官署名。金置,见“架阁库”。

  • 官名。西周置。侍臣。《訇簋铭》:“今余命汝嫡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逆钟铭》:“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母有不闻知。”

  • 光禄四行

    汉朝选举科目,即光禄勋举有敦厚、质朴、逊让、有德等四种品行的人为官。汉代光禄勋察举官吏的四种科目。《汉书·元帝纪》说:“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

  • 议处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

  • 左金吾卫上将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左金吾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 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

  • 副知

    官名。知事之副贰。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始号,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 录事掾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 承发科

    官署名。① 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之司务厅 (或经历厅、主簿厅) 的下属机构。掌文书收发。置有经承一二人。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有吏、户、礼、工各部之司务厅,都察院经历厅,太仆寺主簿厅,兵部职方司,

  • 部郎

    明清中央各部郎中、员外郎之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