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河司
官署名。北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置,掌管理开封府界与南京(今河南商丘)、亳州、宿州等地沟洫河道。宝元二年(1039)罢,令所在官员与开封府界提点司及转运司各认地段分管。神宗熙宁九年(1076),以其事归都水监。
官署名。北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置,掌管理开封府界与南京(今河南商丘)、亳州、宿州等地沟洫河道。宝元二年(1039)罢,令所在官员与开封府界提点司及转运司各认地段分管。神宗熙宁九年(1076),以其事归都水监。
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一、二、三等,各四人,奏补。五、六、七品不等。掌承秘书长之命,分掌本厅各科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任宋朝官职,称为蕃官。由枢密院与兵部掌管。有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左班殿直、右班殿直、閤门祗候、左右侍禁、内殿崇班、内殿承制、染院使、洛苑副使、东西头供奉官、内藏库副使、
监狱名。唐置,见“京兆府狱”。
官名。工部屯田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从六品上。高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田员外郎,寻复旧。闲简无事。五代因置。北宋初为六
官名。亦称“尚膳”。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员。顺治元年 (1644) 设,共三十五人,隶属于总领。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酒席之事。雍正元年 (1723) 定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称“饭上侍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莽遣捕盗将军孔仁将兵与郡县合击,岁余。”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征伐镇压饥民。《汉书·王莽传中》:“(谷贵民饥)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为盗贼,……莽遣捕盗将军
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
清朝“内阁”之满语音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