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权讨论委员会(1)

法权讨论委员会(1)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十六人,由外交总长、司法总长于两部或其他官署职员中聘请富有法律学识或外交经验的人员充任;在中国官署服务的外籍人员亦得聘充委员,讨论问题时有需要特别调查的,委员长得指定专人调查。讨论会闭幕应写出报告书,分送外交总长与司法总长认可后施行。(2)外交部直属机构、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案,经远东委员会议定组织“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由美、日等八国政府派代表考察中国司法现状,作为各国放弃领事裁判权的准备。北洋政府遂令外交部与司法部共同组织法权讨论委员会,从事筹备。按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五月二十日公布的《修正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的规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七人,由委员一长聘请。

猜你喜欢

  • 道驭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道仆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道仆”。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掌理驾驭王的象路,以备王早

  • 左庶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庶侍下士”。

  • 典命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

  • 南学副管学官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 都水监勾当官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 行诏狱亭部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诏狱亭部,掌审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 典北马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 松州虎贲分司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虎贲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衙。设置年代不详,置司于松州(今赤峰市西南),掌卫军屯田、戍守。

  • 中山宫教博士

    宦官名。北齐置,掌后宫教授。属长秋寺中山宫署,员二人,从九品上。

  • 殿中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两晋、南朝宋沿之。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中郎将之下。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南朝宋时银印青绶,四时朝服,武冠。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下,七品。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