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令
官名。明初司天监、钦天监置,为本监长官,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监正。又,明太仆寺所辖诸牧监初亦置为长官,洪武十年(1377)改监正。
官名。明初司天监、钦天监置,为本监长官,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监正。又,明太仆寺所辖诸牧监初亦置为长官,洪武十年(1377)改监正。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官名。秦置,属詹事。入汉因之,为食官令副贰。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逐并属大长秋。东汉省。北齐、隋、唐亦置,即“太子食官丞”。官名,秦置,汉沿置,属詹事,佐令掌饮食。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
官名。辽朝北面朝官,南、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员,在南、北院右中丞下、南、北院侍御上。详见“南枢密院中丞司”、“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名,辽代南枢密院中丞司置此官,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御史台副长官,掌弹劾不法。《
官名。北宋真宗时,募边民为弓箭手,给以闲田,蠲免徭赋,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神宗时,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掌本路弓箭手名籍,行教阅、赏罚等事。参见“提举弓箭手司”。官署名。宋置,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
外命妇名。汉代诸王女均封乡亭翁主, 仪服同乡亭候。简称“翁主”或“王主”。
官名。东汉末州郡置。《三国志·胡综传》:“(孙)权为讨虏将军,以综为金曹从事。”但非定制。北齐司州置,为金曹长官,视从八品。隋朝雍州沿置,品同北齐,高祖开皇十二年(592) 改为参军。参见“金曹”。官
官名。见“司仆寺”。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饮膳,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署,隶内宰司。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复为典膳署,隶家令司。置令、丞各二员。文宗天历二年(1329)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国历编纂处主官,见“国史编纂处”。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课业。辖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