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六事
唐制,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六事的内容为:“其一, 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滑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唐制,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六事的内容为:“其一, 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滑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军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描造诸色样制。置大使一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掌天津海关事务。敛天安梁凤超曾任天海关正佐将,另有副佐将萧某。参见“佐将”。
官名。清设总管牧场事,由察哈尔副都统兼任。下属有两翼总管各一人、翼长各一人。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三国魏置。《魏书·羌姚苌传》:“(姚苌) 祖柯回,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以功假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官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军。《晋书卷116·姚弋仲传》:“柯廻为魏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
官名合称。五侯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九伯指九州之方伯。五侯九伯是泛指五等诸侯和九州方伯。《汉书·诸侯王表第二序》:“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注:“臣瓒曰:《礼记·王制》云:五国以为属,属有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清朝县典史之别称。民国军制,军官分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军官称尉,分上尉、中尉、少尉。
官名。即廪牺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