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官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官名。三国魏置,著作局属官,协助著作郎、佐著作郎修撰国史。晋朝因之。著作局改为省后,为著作省属官。南北朝沿置。南朝宋时,吴癸曾制历法。《宋书·律历志下》: “元嘉二十年(443),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
官名。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南齐时州军府有长兼行参军,为不署曹的散员参军。北魏亦置,见《魏书·官氏志》。北齐沿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略低于行参军,上州正九品上,中州从九品上,下州不详。
①官名合称。唐朝审理重大案件,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监国,詹事、左庶子、右庶子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官名。南朝梁设此官,属少府卿,掌制精美器玩之物,其佐官有丞。北齐细作署设令及丞,为该署长官,职掌与梁同。见《隋书·百官上、中》。
官名。见“司膳寺”。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次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侍郎改称少常伯,咸亨元年 (670)复名侍郎。
指太子。《汉书·疏广传》:“太子国储副君,师友必于天下英俊,不宜独亲外家许氏。”南朝宋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诗集八首·平原侯植》:“副君命饮宴,欢娱与怀抱。”太子的称谓。《文心雕龙·时序篇》谓曹丕“以副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中州各置一员,视正三品。炀帝即位废。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北路女直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