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喀喇沙尔回城(新疆建省后改为焉耆府)事务。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
明清榷关税差赴任时所携之通行证。明弘治六年(1493)始行,由户部颁给,户科登记,请用御宝。差官亲领,沿途津关验实放行,任所督抚比对硃墨号簿,以防假冒。清顺治元年(1644)沿袭此制,並规定交销期限,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乾隆时湖北按察使周季尝袒庇属员,褫职,免治罪。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 褫职与免官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一等。同年又规定文官惩戒的第一种亦是褫职,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①唐朝左、右神策军各置一员,位勾覆官下、支计官上。②宋朝四方馆、三馆、金吾街仗司属吏,任满十年许出官。流外官名。宋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史馆及四方馆,掌表奏之事。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档案文移。下设左、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修造各处船只等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司次官,佐司水中大夫掌河渠疏浚,灌溉及舟船运输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司水司长官,称司水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三国志·吴书·薛综传》:“赤乌三年,徙选曹尚书。五年,为太子少傅,领选职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