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老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供冕服、几案;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冕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朝置四或六
官署名。① 北宋前期宣徽院所属机构。掌赐群臣史书,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以及三班使臣以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由都勾押官、勾押官等吏人分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吏部尚书。官名。见“天官”。
官名。曲氏高昌国祠部次官,协助祠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
官署名。朱元璋于元至正十六年(1356)攻克集庆(今南京市)后,遣将分兵略定四方。置诸翼统军元帅府,设元帅,正三品,同知元帅,从三品,副使,正四品。寻罢。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六月改捧圣马军为彰圣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1)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由全体参议员组成。(2)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全院委员会分别由参议院与众议院全体议员组成,开会时由议员互选委员长与
官署名。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令设,宣统元年(1909)经选举成立。每省一所(新疆未及成立),设于督抚所驻之地。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岁出入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以及申复督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