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和硕贝勒”。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部经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唐朝萨宝府内供职官,协掌祆教事务,视流内从七品。参见“萨宝府”。官名。唐置,为萨宝属官,掌祀祆,以火教徒任之。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秩二百石。鸿池,池名,在洛阳东。官名,汉置,属少府钩盾令,俸二百石,掌鸿池。鸿池,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参见“宗正卿”。官名。唐宋皆置,为宗正寺长官,少卿为少副。掌天子族亲属籍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三·宗正寺》、《宋史·职官四·宗正寺》,参看“宗正寺”条。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
官署名。元朝隶中书省。世祖至元元年(1262)十一月,罢左三部,置吏礼部。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又置吏礼部,设尚书二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七年,吏
泛指平凡一般之吏。《汉书·尹赏传》:“追捕甚精,甘耆奸恶,甚于凡吏。”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为掾之副,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后汉书·应奉传》:“为郡决曹史,行部四十二县,录囚徒数百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