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
大学教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讲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内外或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任助教四年以上著有成绩并有专门著作者;曾任高中或同等学校教员五年以上,对于所授学科确有研究,并有专门著作者;对于国学有特殊研究及专门著作者。大学讲师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独立学院讲师由院长聘任;专科学校讲师由校长聘任
大学教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讲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内外或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任助教四年以上著有成绩并有专门著作者;曾任高中或同等学校教员五年以上,对于所授学科确有研究,并有专门著作者;对于国学有特殊研究及专门著作者。大学讲师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独立学院讲师由院长聘任;专科学校讲师由校长聘任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佐医师长掌教习上驷院蒙古医生。额设二人,由蒙古“医生”充任。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元年(742)裴宽为范阳节度使,经略河北支度、营田、河北海运使,并为定制。
官署名。又称“户部军需房”。清朝户部所属之临时机构。雍正六、七年间(1728—1729),以西北对准噶尔部用兵而设。专办军需事务。由怡亲王允祥等为办理军需大臣。当时西北两路军营,亦专设办理军需事务官员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
官名。辽置于亲王内史府,掌参议府事,属南面王府官。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诸州上供钱帛。
见“岁贡”②。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东晋末始置。南朝沿置。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城局”。官名。见“公府城局曹”。
官名,汉置,掌漕运事,为漕曹长官。汉朝郡国所产之谷,有的存于本郡国,有的运往京城,有的调往他处。其运多由水路,由漕曹官员掌管其事。《后汉书·百官五·州》注引《汉官》曰:“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此之“